关于做好2012届专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05-11 点击数:
2009级各专科班:
根据《广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09级业余、函授专科生必须完成4周的毕业实习,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学生必须按照我校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实习的规定,认真完成毕业实习任务。
二、毕业实习的时间为4周,在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1日期间完成,学生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的将不能如期毕业。
三、实习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知识密切相关,学生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后需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毕业实习成绩采用二级制。完成毕业实习的成绩评定为合格,未完成实习的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请2009级各专科班认真做好2012届专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并于2011年9月18日前以班为单位收齐《毕业实习鉴定表》,交到各班班主任处。
广州大学深圳教学点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