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学年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广州大学深圳教学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3日 点击数:
各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现开展2009学年度成教“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参照《广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手册》(2009年12月编)中的《广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评选班级:08级、09级,“优秀学生”按每个班级总人数的3%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评选1-2名(50以下的班评选1名、50人以上的班评选2名)。
请各班3月21日前将评选材料名单交各班班主任。
请各班3月21日前将评选材料名单交各班班主任。
2010年度的评优条件有所改动,修订后评优条件中的成绩要求如下:
“优秀学生”条件:每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无考试作弊和违纪处分记录。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每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且无考试作弊和违纪处分记录。
(其它规则基本不变,详情参照《广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手册》(2009年12月编)中的《广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广州大学深圳教学点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