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07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深圳)
作者:Mr.Yang 来源:gzhusz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21日 点击数: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设置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家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广州大学从2007年开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领域
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个方向
二、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
2、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学费每年10000元,共计3万元(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费用)。 教材资料费另计。
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我校选派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参加授予学位典礼,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无需再参加国家统考,不需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没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三、接受2006年未被录取考生直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条件
凡在2006年参加工程硕士“GCT”考试,具有学士学位,总成绩不低于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2006年录取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的考生,可不用参加2007年“GCT”联考。直接申请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具体申请办法请关注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vhost.gzhu.edu.cn/yjs/test/)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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